稿 约

一、投稿指南
(一)来稿应是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论文,并遵守学术规范。
(二)来稿篇幅一般应在1万~2.5万字之间。
(四)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,请作者投稿时将作者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职称、学位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以及投稿系何种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等详细信息,另页单独注明,正文中不要出现任何个人信息。
(五)来稿请提供中英文的题目、内容摘要(200~300字)和关键词(3~5个)。
(六)稿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30个法定工作日,逾期未接到本刊编辑部的有关通知的,可自行处理。
(七)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表述及其他技术性修改;稿件一经采用出版,编辑部即向作者支付稿酬,寄送样刊。
(八)本刊发表的稿件将编入《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》、CNKI系列数据库等网络数据库,收录网络数据库的著作权使用费包含在编辑部所付稿酬之中。
二、注释体例
(一)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,根据被引资料性质,在作者姓名后加“主编”、“编译”、“编著”、“编选”等字样。
(二)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,每页单独注码,注码样式为:①②③ 等。
(三)非直接引用原文时,注释前加“参见”;非引用原始资料时,应注明“转引自”。
(四)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,体例与第一个注释相同。
(五)引用自己的作品时,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,不要使用“拙文”等自谦词。
(六)具体注释举例:
1.著作类
① 王泽鉴:《民法总则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,第80页。
2.论文类
① 朱庆育:《法律行为概念疏证》,载《中外法学》2008年第3期。
3.文集类
① [美] 杰里米�沃尔德伦:《立法者的意图和无意图的立法》,载[美]安德雷�马默主编:《法律与解释:法哲学论文集》,张卓明等译,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,第115页。
4.译作类
① [德]维尔纳•弗卢梅:《法律行为论》,迟颖译,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,第155页。
5.报纸类
① 刘树德:《增强裁判说理的当下意义》,载《人民法院报》2013年12月27日第5版。
6.古籍类
①《汉书�刑法志》。
7.辞书类
①《元照英美法词典》,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,第124页。
8.外文类
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。